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最为常见的一种种类就是境内债和境外债,对于普通人来说,一般只会解除到境内债,但是对于商人,有时可能会接触到境外债,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发行债券之后,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一、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1、利率债,类似于国内的国开债;2、信用债,在境外没有国内多头监管,因此笼统称为企业债或者公司债,没有具体的细分;3、资产证券化产品,抵押债市场,这一市场基本上与国债市场规模持平,远大于信用债市场。传统上来说,中国的投资者基本上对以上三块产品都有所覆盖,且一直提高抵押债和信用债的投资力度。4、从银行的角度来说,我们观察到基本上中资银行在投境外债券时主要的产品还是信用债券,原因之一是其对中国的企业或者银行信用比较熟悉,第二是由于境外的信用债券相对国债仍有一定的收益率提升。美元债的市场大概有40万亿美元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国债,其次是抵押债市场,再次是信用债。再看亚洲的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发行主体是中国的机构,其次是日本和韩国,再其次是香港市场的发行主体,但其中大部分也是中资背景。因此基本上中港两个机构主体几乎占到亚洲债券市场半壁江山。从大体的市场水平来说,中国的主权CDS到现在还是比欧美以及日韩国家要宽不少,这也是所谓的“中国溢价”,前几年比较明显,最近有一定收窄。二、中资发行体在境外发行主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最简单的直接发行,母公司或者企业的上市公司在境外直接发行债券,没有担保结构;第二类是境内母公司提供直接担保,通常发行人是母公司在境外成立的SPV或者香港成立的创投公司;第三类是通过境外SPV或者窗口公司发行,但是没有担保,这个时候又要区分三个小类,第一类是企业在境外的上市公司直接发债,第二类是企业在境外的财务公司发债,第三类是SPV或者是窗口公司在香港上市,由外资方设置一个所谓的维好协议,但其法律效力比直接担保低半个层级;最后一种是发行体很弱,母公司财务状况也不是很好,它可以向商业银行,尤其是向四大国有银行申请,由国有银行出具一个备用信用证来担保这个企业在境外发债。《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存根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债券,在购买之前,最好先了解该公司的信用以及发展状况等,这些债券在发行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支付相应的本金以及利息。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2019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欠债无力偿还时被债权人起诉的,离婚后妻子需不需要承担债务,要依据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就需要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夫妻一方为逃避债务将财产全部分割给另一方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且在期限之内,在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承担债务。如果保证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需要先行起诉债务人,只有无偿还能力,债权人方可以要求一般保...


·发行公司债券的时间是多长,发行债券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的时间是多长,发行债券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在我们进行发行和购买债券的时候,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不管是发行还是购买,我们首先要满足相关的条件。那么,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从多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如何进行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发行的注意事项。 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


·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行为。在实践中,有一些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向他人高息借款而导致他人的经济损失。这种行为也是可以构成诈骗罪的。那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量刑?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怎么量刑? 跟据司法解释5000元以上不满5万的认定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