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陕西省区片价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综上所述,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没有统一规定,可是一般陕西省范围内的土地补偿费是不会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的。陕西的市民们在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土地拆迁补偿费的时候,如果陕西省政府并没有决定要拆迁你所在的地区,土地补偿费根本和你就没有多大的关系,反之决定拆迁了,到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您的土地补偿费才是最准确的。



·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程序及流程 (一)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 1、征地情况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


·辽宁海城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多少?
    辽宁海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辽宁海城市政府在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占用到附近的耕地,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最关心的是征地补偿款的数额。征地补偿也是整个征地过程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各地在征地补偿方面,都有相应的标准。那么,辽宁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辽宁海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该怎么做?
     农村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现在土地是很珍贵重要的东西,所以它不会固定不变,会用作各种各样的交易等等,或者因主体有所变化而变化,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能变更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怎么做呢? 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原来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的,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内容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2、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偿标准:3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随着国家城市发展道路的开展,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会征收农民的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不认可。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想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裁决。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