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只要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的话,可能就会想有更多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个股东在公司当中,他既享有权利,同时他也是负担义务的。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合同,合同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故股东除需要遵守法律之外,还需要遵守公司章程。

足额出资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30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抽逃出资是指在出资完成后又抽回出资。

(一)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3)第1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3)第14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

(一)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直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二)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等形式,损害公司利益,从而间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

首先,对于股东来说,他既然在公司当中出资了,那么他肯定是具有不得抽逃资金的义务。其次就是公司的股东,他必须要有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至于公司股东的权利,当然第一个最主要的权利就是享有收益的权利。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指的是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样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登记申请文件、材料使用名称杂乱,并减少因此引起的重复劳动、重复报批现象。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


·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何区别
    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何区别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和合伙企业法的修订,许多人都想知道这二者相比以前的旧公司法和旧合伙企业法有什么变化,在哪些地方需要注意些什么。那么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何区别与联系?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 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设立分公司也应当依法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现如今的社会上,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我们小到每开一个商店,大到成立一家公司都需要到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法人备案等相关手续,在我们每成立一家公司后,公司最重要的部门就是财务部,财务的好坏可以说是直接影响着一个公司的发展情况,那么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下面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法人代表和财务...


·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
    现在很多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想为自己的公司想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有的时候甚至会与其他公司重名,这也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问题,那么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重名不算侵权,现在重名的多了,哪个算侵权呢?但如果在同一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如果重名,工商局是不会让你注册的。注册的时候通常有个预...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当代社会,我国公司的形式分为很多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线责任公司经常会进行改制也就是改变为股份公司,因此普通老百姓都想要知道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在我国要想成立公司的,那么首先要办理公司注册,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注意注册的时间点从实践经验总结来看公司越早注册越好,理由是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要用这个主体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众号早点抢注保护,公众号的所有人是不能转让的,不能用个人的形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