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工伤险能报销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其待遇按《条例》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及赔偿由单位按《条例》规定支付。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工伤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工伤认定超时,工伤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赔偿除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等之外,是与工伤等级挂钩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保险报销费用的问题,您从上述整理的关于目前工伤险能报销多少资料当中可以看出,报销费用是根据相关的话费的占比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没有花费达到规定的话报销的数额自然也是没有多少的,关于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
    劳务派遣关系在实践中越来越多了,日益成为一种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务派遣合同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
    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现代社会,对于一项工程来说,承包方需要保证的是工程的质量过关,工程质量在整个承包工程过程中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项的工程都出现了烂尾问题。那么,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1、工程项目盈利的情况下,如系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将该盈利列入承包人的...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需要材料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需要材料是什么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运输和堆放 a、要事先勘查道路,选择运输车辆型号,对运输不便的构件,采用现场拼装的方式。装卸时对...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通过工伤登记确定赔偿标准。目前,涉及到人身伤害的鉴定的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其可以就当事人伤残程度做出鉴定。那么职工受伤后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大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您一般是选择租房子;不少公司也会选择租一个写字楼来办公,那么针对这些租出去的房屋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的内容。 首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一、房屋租...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一座城市是由建筑构成了它新的发展面貌,同时建筑也是它走向繁华的基础。建筑的成功,取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只有制定了相关的处罚规定,才能让建筑质量处于最严格的把控之下。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具体内容又是哪些?下面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一、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的是什么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