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本质上双方是因为离婚,所以才对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没办法协商一致,起诉状当中除了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之外,还应该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因为人民法院一定是根据原告自己的诉讼请求去审理的。起诉状是一方面,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财产的类型是很多的,已经不仅仅限于最开始的现金、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汽车、知识产权以及公司股权。而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方式也不太一样。那到底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在结婚后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者一方希望离婚,但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即使诉讼至人民法院也会以缺席的方式逃避离婚的结局,对于此种情形,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一、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新《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体系,维护了公民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经过无数次的修订之后,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自动离婚需要材料的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之中并没有涉及到自动离婚的规定,故此不管是丈夫服役、妻子出轨,或者是双方已经分居生活了很长的时间,只要双方不提出离婚请求,就不会自动离婚。二、如何办理离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仅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已作了妥善处理,没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直接到婚姻登...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4] 附随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附随义务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