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显得很重要。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有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标准样式,应当采取标准合同。当然,也可以采用双方经过协商而形成合同。无论采用哪种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必须合格。
2、合同应当具备《著作权法》规定的主要条款。
关于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实主要就是上述的五个方面,而这些而要是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当然,在签订这样的合同时,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上文也是做出了讲解的,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受理的机关不同 著作权是国家版权局受理;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3)保护的...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


·个人怎么注册软件著作权?
    个人怎么注册软件著作权?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第三步是受理,著...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


·商标侵权涉嫌违法的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涉嫌违法的怎么处理?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所至,级别管辖不可能完全适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