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取得子女抚养权,互不相让。尤其是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孩子就是她的全部,离婚时非常想得到子女抚养权。那么,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在起诉由法院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原则进行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给女方?

我国《民法典》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时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把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或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具体举个例子来说,假如离婚时子女已经年满四岁,女方经济状况又较差,那么女方要想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从以下九个方面收集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很多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夫妻离婚时的重点。从上面的解答里您应该也已经看出,不过法律怎么规定,最后其作用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所以,建议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这样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关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签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为保证夫妻和睦相处,避免因为处分财产产生争议,破坏夫妻感情,双方便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确定财产的处分以及所有权等。不过,有些人签完后觉得不利于自己,所以便会反悔,不肯按约定履行婚内财产协议。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签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并且,双方符合约定情况的,即可以按照该协议...


·一、离婚后可以争夺小孩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争夺小孩抚养权吗? 离婚后也是可以争夺小孩的抚养权的。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怎么维权?
    1. 2011年6月5日7时许,古浪县男子王庆贤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浩瀚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古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银奎。 2. 此后,王庆贤一纸诉状将古浪县供电公司和高银奎告上法庭。2012年7月9日,古浪县法院一审判决古浪县供电公司赔偿王庆贤字画损失10万元,高银奎赔偿王庆贤字...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


·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在我国,如果想要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的方法就是两种。无非就是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如果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当然协议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有些人在生活当中会觉得,如果说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会伤害到各方的感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一、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1、起诉离婚是单方面意愿的表达,需要证明自己的离婚理由是合理合法...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离婚,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对方...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夫妻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只不过说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流程一样。那其中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