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当中如何是商标侵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需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扩展资料: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商标侵权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并且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钱?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有哪些法律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一种智力成果的表现,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的使用还有疑问,比如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后,中文名是不能直接添加上去的。商标申请注册后不能任意变更商标图样。如你希望增加中文,应当重新进行查询,并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你们的商标是已经长期使用的,对方涉嫌恶意抢注的,可以依法向商标局陈述。 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法是我国为了保护专利人的专属权利而制定的一部法规,在专利法当中,当然具体的也规定了专利的申请,登记以及针对专利申请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比较特殊,这些我国普通公民显然在生活当中是接触不到的。但是专利申请人就必须要了解一下,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一、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