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

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9、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10、其他情形。

单位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规定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条解除合同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金。

二、单位提出解除,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

只有一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2、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旧不能胜任的。

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也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得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多表现为单位将员工辞退。这时就要注意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那么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而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即使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要求员工马上走人,有些时候需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若不提前通知或者要求员工马上走人,那么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
    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 一、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 找当地的建委清欠办,他们会在中间调解,如果双方不能调解或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至法院。 二、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证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业之中自然少不了工程造价这个项目,在房地产行业发达的今天,建筑工程造假行业也拥有不少的从业人群。而为了方便管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那么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


·撞伤学生误工费是怎样认定的?
    撞伤学生误工费是怎样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劳动关系存续期就不利于劳动者,那么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一个有在A单位工作了一年,但...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劳务派遣合同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主要需要包括几个内容:劳务派遣的固定时限;劳务派遣的薪资待遇及休假日;关于双方劳务合同变更的事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以及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的生病治疗问题。 二、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2、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