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以上就是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上,应当对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条件进行适用后才可以处理,司法机关应当对诉讼时效的期限进行认定,如果出现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不予受理相关案件的。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骗取贷...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认为写借条很简单,只要把借款事实大概的描述一下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写借条时有很多细节是需要多加注意的。那么,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当事人只有注意到这些事项,才能有效的避开法律风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怎么写?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书怎么写?一、三方债务抵销协议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 元,现甲方尚欠乙方 元 2、甲丙双方于年月签署了《合同》甲方需支付丙方合同价格为 元,甲方尚欠乙方 元 3、乙丙双方于年签署了《合同》,丙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为元,丙方尚欠乙方 元 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三方债务抵销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如何才能预防欠款纠纷?
    近年来,托福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生活也越来越好,但有关欠款的纠纷却亦在增多,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人们一定要学会预防欠款纠纷。那在实践中,出借人应该如何才能预防欠款纠纷呢,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如何才能预防欠款纠纷 作为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一、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