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在现代社会很多的人员都会投保险,这种保险的话,不仅仅是包括一些财产类型的保险,还有就是人生方面的,一旦发生一些意外的时候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当然这样的一种财产的保险利益是由夫妻共同来进行享有的,也就意味着属于共同的财产。



·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一、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


·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就只能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清楚。但确定之后,并不是说就不能再进行变更了。法律允许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但作为当事人也要清楚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给付抚...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父母离婚只是婚姻...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


·婚姻法离婚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的时候,难免牵扯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分配问题,这也同时涉及到我国的婚姻法,关于这些专业性的知识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婚姻法离婚财产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一、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就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一方有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子女要出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有些家庭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支付抚养费一方可能要减少对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那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呢?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