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具体的数额也要看这个公司的类型是什么,法律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注册资本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标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如下:


1、非公司企业法人: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有限责任公司:是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4、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5、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综上所示,社会上许多与教育相关的公司都不是统一的公司类型,根据公司的规模和经济实力会区分出公司的具体结构和类型,如果只是小型的企业组织就需要少量的注册资金就可以运营了,但是如果是更为恢弘的大上市公司就需要更高的资本要求了。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是:合并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合并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成新的企业。兼并一般是指一家企业兼并另一企业,被兼并的企业基本不在存在。但兼并是广义合并的形式之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


·新公司法章程制定有何规定?
    新公司法章程制定有何规定? 世间万事都要依靠法律有规律地循序完成,一个企业一个公司自然也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约束了公司的经营规范了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必须存在的让公司自制的法律。新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功能 1、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对于国家而言,会规定许多规定来规范行为的具体准则,就比如房产所有权,那么对于公司法技术股权,该如何理解其在具体的环境中的具体使用方法,而且,对于此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的运营情况来做出决定,而不是仅凭一点数据就判断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规定的制定。 一、公司法上所有权法定类型 公司法上所有权是《公司法》对民商事一般法上所有权...


·法律规定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此时的加班具体分为了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后者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此时企业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公司得法人是这个公司的重要人物,一般是这个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对公司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影响,对企业发展有着导向性作用,因此对公司企业的法人变更上有着严格的程序,来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那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缴纳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判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比较多。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1、融资的需要假如需要向银行等机构借入资金,那么银行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借入资金之间的比例是非常看重的,并且有他们自己的风险评估标准。一般而言,同等条件下,注册资本金较大,融资也就相对容易些,可借入的资金也要多些。2、公司经营发展实...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