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毒品肯定会被收缴的,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将依法缴获的毒品当场称量、取样、封存,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收缴毒品过程进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随后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封存,备案,并统一入库管理。

在结案后,会将缴获的毒品及时上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管理或销毁,销毁毒品时,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员到现场负责监销,并与环保部门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除去销毁的,会因工作需要可以少量留存,用于教学、科研等需要以及公安机关因缉毒犬训练需求,但均有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

二、贩毒判刑细则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其实不仅是现场发现的这些毒品,在贩毒案件当中,公安机关通常都会追查生产制造毒品的源头的,一些已经流入市场当中的毒品也会尽量追回。而且犯罪嫌疑人因为贩毒所取得的这些非法收入,将来也全部都会被司法机关依法没收的。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起诉的环节中要依法进行,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


·挪用资金罪轻罪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人们在犯罪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会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律师处于对被代理人的利益考虑,往往会对案件进行了解分析,最后往被代理人好的方向辩护,所以在法院案件开庭时,是否正确的选择辩护策略直接影响这法院是否采纳辩护意见的决定。那么挪用资金罪轻罪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轻罪辩护的条件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在众多案件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实刑事案件申诉,然后才能判断被驳回之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诉。接下来,将会为你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的概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一)区分隐瞒、谎报军情罪与拒传、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本罪和拒传、假传军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上也...


·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什么罪?
    现在国家逐渐与国际社会接轨,国家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许多外国货币流入国内。许多人从其中看到有赚钱的方法,就非常经常外汇牟利,那么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什么罪?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什么罪? 非法经营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在这个原则下面还有一些派生的原则,那么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的唯一根据。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或者类推解释以犯罪论处。 (2)绝对禁止适用习惯...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