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进入征地拆迁的关键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肯定是轻车熟路,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可能就不知道征地拆迁怎么拆,于是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征地拆迁怎么拆?

1、先补偿后拆迁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那么对市场价格的认定就成为关键。根据立法精神,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同区位房屋的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体现了公平补偿原则。

2、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视人民群众利益的暴力强拆,是对法律的漠视。对于法律责任的明确,对于责任人的严肃问责,可以有效地杜绝暴力强拆。对房屋所有权人及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进行阻挠征收工作也做出相应的处罚,同时,还应当明确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及房地产评估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二、拆迁补偿分为哪几块?

1、房屋补偿怎么计算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集体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这里的市场价格,可以参考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商品房/门面房市场价格规律。

2、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怎么算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需要靠法律途径争取,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这个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需要靠您自己争取。

3、过渡费怎么算

过渡费也称之为,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怎么算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需要靠法律途径争取,有能力者多得,没能力者少得。

5、其他补偿怎么计算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这个补助往往征收方没有给到被征收人。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但这个奖励基本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征地拆迁讲究合法,同时在开始拆迁之前,必须要先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而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拆迁部门也要注意采取合法的手段,避免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关于征地拆迁怎么拆的问题,若您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驻马店律师。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类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时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就要进行征地,但这会损害原来的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所以要有征地补偿。我国有法律规定,在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的时候,应该按照被征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目前,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对农村土地的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而本文就为您整理了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类。《物权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完成了征地线内、线外地上物等数据的核实,并达成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根据 确定了征地单价,并对协议条款...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1、营业税: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的税率交纳营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所交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以税率(...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这无疑是一项重大决策,其目的就是保障租房人的各项权益,其中最主要的应该就是子女教育权了。那么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 “售”的权利。“售”的三个重大权利分别为享有城市公共服务的权利;拥有物业产权,包括抵押、质押、出租、改造等...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还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农民会有损失吗?
    还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农民会有损失吗? 殊不知,这次的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至少能够拿到两个证书,一个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万一农民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缺少土地确权证书,将损失五大方面利益。 1、土地难以在市场流转,收不到租金 在将来的土地流转市场上,新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合法具有土地的独一证明,没有新版的土地证书,可能没人敢承包你的土地,更别提租金了。 2...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在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对土地进行操作之前,我们都需要对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所了解,如果遇到其中内容禁止的形式一定要及时停止操作,如果遇到不合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那对于我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什么内容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