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约定有效吗?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满足了反悔的条件,否则一方在对离婚财产约定不满时不能反悔。什么时候,离婚财产约定才会生效呢?是不是双方签字后,离婚财产约定就可以生效?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对离婚财产约定的生效并无明确的法条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离婚财产约定在夫妻领取离婚证时才生效。离婚财产约定的有效,应满足的条件有:

1、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不仅仅是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更重要的是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的要式。不采取书面形式的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大形式要件。就会很难被认定有效。

2、约定者应当是夫妻

进行财产约定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基础。在实践中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成为夫妻,出于一些原因,提前于正式结婚便对婚后及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

3、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是个人所有的仍然会归个人所有。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就失去了约定的意义。同时也可能给今后在处理财产时造成诸多的麻烦。

4、必须领取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财产约定的要想有效,必须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婚姻。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或者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否则,夫妻离婚财产约定在办理离婚前都可以进行修改。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也可能有共同债务需要处理。按照《婚姻法》中的要求,一般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前,要求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不足的部分,再由双方协商约定偿还。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没结婚证男方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依法治国的这一观念必须首先从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做起,所谓依法治国的根本当然应该是建立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之上的。依法不仅要求我国普通公民,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国家赔偿法在这一过程当中就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对有些人比较关心的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的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涉嫌重婚的一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一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经过长时间分居后,双方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办理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么? 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或者已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其实,关于离婚在法律上规定的很清楚。首先,在法律上不存在着自动离婚这一说法,不论分居多长时间,...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女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不来看望子女,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相信您和我们一样,都知道军人的婚姻与普通人的婚姻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会有很多的规定与限制条件。那么,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分割看是婚前还是婚后,全款还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支付首付款一方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tjlytel}}> 1、最...


·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问题的详细规定,来保障问题顺利解决,那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律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