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律所允许的一家公司可以涉及的业务范围,每一家公司在注册之初都需要自行填写公司经营范围,之后所有的业务都需要在这个经营范围内进行。当然,公司想要扩大业务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那么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1、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公司名称变更,根据公司变更需要准备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它相关资料:股东会决议,包含变更理由、变更项目、公司章程修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意: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2、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4、决定,发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确认。

4、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适用于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经营范围严格控制着公司可以涉及的领域,也是对消费者的一项保护措施,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是需要按照相关流程来执行实施的,而关于公司注册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涉及提交的资料,咱们在上述也差不多介绍清楚了。


·保险公司几年不给上划痕险,什么是划痕险?
    一、划痕险的年限规定 目前我们国内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划痕险是只保3年,20万以上的中高级车保5年,基本上超过5年的车很少有保险公司保这项内容。 二、什么是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


·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现代社会,随着我国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带给人们生活的便利十分明显,比如网上支付等,但是同时网络也存在着漏洞,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行为,比如网络诈骗公司的出现。那么,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 一、单位是否能够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诈骗...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性怀孕生产的期限其实也是比较长的,而这个时候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产假,这也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可不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


·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角色肯定就是公司法人和公司的监视人,这两个人一般对于公司当中的所有问题都是有概括的。我们对于这两个人的相关的责任是需要有了解到,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责任,监事一般都是需要承担监管公司财务的问题。那么公司法人还有监视人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监事人的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没上市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么?
    没上市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么?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职期间股份是可以转让的,但一般是先进行内部转让,即内部股东如有人愿意出资购买,如果无人认购,或要引入外部股东进入,这时候需要股东会的同意,而且内外认购的股价是不同的,针对您的问题,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要分清是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人购买的问题。 二、股权转让的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我国民法上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撤销等事项,目前我国主要依照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在,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