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
(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
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工作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之处。其财务管理牵涉工程投标、建筑生产、材料采购、竣工结算等多个环节。通过核算、分析、对比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从而堵塞漏洞,降低成本费用。从此可以看出,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本质就是谋求“利润最大化”。企业财务管理则是基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财经制度,以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目的,合理组织资金运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的综合价值管理工作。因此,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谋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本质的必然要求。同时其也是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方针,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谋求发展必须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选择。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全方位更新财务管理观念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我们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财会部门应参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如果财会部门只“记账、算账、报账”,那么财会部门的“财务管理”只能是“理而不管”,财务监督只能是一句空话。为此我们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道财务保安防线,实现财务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还应立足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潜能,运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手段,改造传统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模式,以成本、效益为核心,通过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节支增效,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良好的企业管理基础。
(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施工企业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内部稽核、内部牵制、财产清查、内部审计、原始记录管理、岗位交接、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组织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为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使企业财务人员有章可循。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转,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构建强有力的财务管理体系
为了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企业要在“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大力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首先是构建强有力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强化财务管理与控制提供组织保证。在公司设置总会计师的基础上,分公司设置主任会计师,项目部设置主管会计师。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主管会计师分别为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子成员,参与各级经营决策。主任会计师由总会计师提名,经公司考察合格后由公司聘任;工作不称职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由公司调查处理或解聘。公司对主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实行授权管理,直接对企业法人负责。
(四)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施工项目成本费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程施工成本一般比较高,各种物资、材料费用约占工程总成本30%,有的甚至更高。因此,必须有效控制材料费用的支出,这对降低工程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施工企业耗用材料品种较多,除主要用于工程主体施工的钢筋、水泥、木材外,还有用于临时设施、福利设施建设的其他非主体工程的耗费,因此一定要建立健全对材料物资的管理,严把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出库、耗用五关,做到材料采购有计划,质量有保证,管理有办法,消耗有定额。材料消耗不得超过内部消耗定额,对超出定额的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奖罚。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材料的使用,避免停工待料现象发生;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定期盘点,随时掌握实际消耗和工程进度的对比数据;抓好工程质量,避免材料不必要的浪费和损耗;对于周转材料要及时回收、整理,使用完毕应及时退场,这样有利于周转使用和减少租赁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国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上都拥有若干施工项目部。但是由于施工生产周期长,流动程度大等特点,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管理分散,加之一些工程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不同,使资金协调运作比较困难。只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行监控力度,保证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为此施工企业要建立资金核算制度,把好工程资金控制关。推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的收入都必须先打入施工企业开户银行,然后转入其内部银行账户。然后由财务部门扣除应交管理费、税金以及代垫费用后视工程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这样既保证了资金的集中调控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在制定了适应施工企业经营发展的财务制度后,重要的是培养一批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道德的财务人员,这也是施工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石,以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向企业领导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在提高财务素质方面,主要注重以下三方面:一是在招聘中,要注意选对人,选择那些掌握新会计准则技能,吃苦耐劳,而且有进取精神的人来担当会计工作;二是在工作中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学习,及时掌握更新的会计政策与方法,促使会计人员能主动更新相关知识;三是管理考核中,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考核,要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综上可知,加强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不仅可以优化建筑工程企业的流程,还可以保证企业再生产的进行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若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紊乱,势必成为建筑工程的一颗蛀虫。重视资金的管理是一个企业良好发展的重要性。如果您对此还会有不解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参与工作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说你在什么企业单位工作都下雨,又能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对于自己领取福利和薪酬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要非常重视,那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


·眼睛工伤只有0.4伤残等级是多少
    任何一个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是很重要的,但是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安全事件造成员工的工伤,比如从事一些强光等工作若没有保护好视力,会导致视力的下降严重的还会失明,那么,眼睛工伤只有0.4可以判定伤残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只有0.4的伤残等级 一般情况下,眼睛戒备0.4可判断为8级伤残,但是具体还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判断,具体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二...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常见的就是两年或三年。而要是女职工怀孕的时候,发现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一、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中,尽管做好了很多的防护措施,但是事故却依旧会偶尔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因为工作问题造成的伤害是工伤,对于不同等级,不同情况的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工伤中,骨折的发生的占了大多数,那么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工伤级数的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和政府的宗旨虽然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可能会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依法请求国家的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离没有工资吗
    劳动者自离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