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一 、倾力宣传教育
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动心理,采取多种方式,多了解群众的想法,多分析群众的顾虑,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带着感情上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家一户走访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要讲清讲透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多为困难群众着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态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致力完善政策
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科学比较新老政策规定的差异,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上级精神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统一界定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划分职责义务,杜绝一地一价、阻闹涨价的现象发生,政府要做好征地拆迁的后续处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入情入理地介入村组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方式的规范工作,防止强势家族强势分配的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
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让群众满意。同时,要有效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以保障民生为本,统筹解决群众的安置、出路和发展问题。要优先考虑大多数群众满意的补偿安置问题,除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外,因地制宜采取农业安置、就业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彻底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做到先建后征,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在征迁安置中真正改善条件、得到实惠,从而使广大群众真心地拥护、支持征迁工作。
四、着力解决困难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情,虽然事小,于理不合,但是,多年来,老百姓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小事不找政府,征地拆迁了,政府来找他了,则小事也成了大事,易事也成了难事。在部分群众眼中,满足了他的要求,就是和谐,政府找他,就是求他,现实生活中,群众对中央、省级政策关注多,对法律关注少,不满意,就组织围攻和阻挠施工,而在现行体制下,往往对他们有利。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相信绝大部分群众是明事理的。因此,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做好群众的思想宣传工作的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组织协调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界址不清的遗留问题。要加大对征地补偿费特别是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的协调监管,避免不必要的后续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对蓄意串联组织、阻挠征地拆迁行为要理直气壮地予以打击。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扶助,着力建立“统筹就业、政策引导、政府促进、市场调节、自主择业”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就业制度。健全完善劳动就业服务平台,为被征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介绍等一系列的服务,鼓励被征地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看完上文,我们知道征地拆迁工作方法始终是不能脱离群众利益,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让拆迁工作中的每一环节都有群众参与,知情。这就能让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群众也能放心,拆迁便不再是问题。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建筑业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这当中就会存在建筑安全的问题,因为房屋建筑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完工的时候要进行验收,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来看看吧。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一、 入户门检验 ...


·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购置房屋,面临的第一件事,是想尽办法涉及自己一个喜欢的装修类型,怎么样和木工装修工程施工方签订一个让自己放心的合同,合理合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摆在房主面前的一个问题,签订一个正规有效的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便于合同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时,有个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下面,我们就结合实际,给您提供一个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木工...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我国对劳动者年龄是有要求的,但是每年都会有很多地方出现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什么可以界定为童工呢?很多人认为雇佣童工没有关系,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的吧。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多大年龄不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项目是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中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对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以及支付范围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疑惑。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一、饭店劳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一、饭店劳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与次月____...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