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商标侵权刑事处罚的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示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示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局能主动把商标侵权案件移交到公安局的这种状况,最起码可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那我们看到,对于重大案件的认定标准主要还是根据违法所得等这些因素来确定的。但重大商标侵权案件,给对方造成的影响也是很严重的。


·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什么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


·同人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同人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同人作品是否侵权 同人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沿用了原创作品的具体的独创性的表达。 如果是网下出版,需要获得原作者授权,才算是合法出版,受法律保护;否则是违法的。 这类民间的未商业化的以官方作品背景进行再创作所产生的产物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不受版权法保护的 二、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


·商标评估程序是什么?
    商标评估程序是什么? 一、什么是商业价值评估 对注册商标在某一个特定时间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进行测算,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按照法定的程序,以注册商标价值形成理论为基础,考虑影响商标价值变动的各种因素,对注册商标价值量化的过程。 二、商业价值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 2、鉴定评估合同 3、指导企业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4、现场检...


·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然后做出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这期间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久的。而想要就自己申请的产品被授予专利的话,则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那么实践中,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需要满足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申请专利权是否能转让
    可以。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2、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产生? 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根据《伯尔尼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著作权都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属于自动产生。同时,《世界版权公约》和美国等少数国家则采用加注版权标记才能获得著作权的规则。我国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采取了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 二、影视作品著作权...


·软件怎么登记著作权?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和文学作品一样也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只有登记了著作权才能宣告软件的所有权对软件才可以进行转让和租赁,否则就是违法违规的。那么,在我国软件怎么登记著作权?具体都有哪些规定?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具体解答如下: 一、 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