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解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司法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二、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证据交换。5、开庭审理。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厂家存在商标侵权行为,个人是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理的,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是建立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的,造成的损失越大所需要的处罚情况也就越严重,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的,则需要进行司法判决来进行处理。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判处3年...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这个专利产品的,该当事人不算是侵犯了专利权。这一个专利使用原又又被叫做为“权利用尽原则”,对于任何需...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


·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遇到纠纷如何处理?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遇到纠纷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商标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其解决方式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这三种解决商标合同纠纷的方式各有其特点,所以,合同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什么方式解决纠纷之前,必须先要明确这三种方式各自的要求、程序和法律效力。商标合同纠纷要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合同当事人必须在商标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在...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一、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宣告可以申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可以继承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2、...


·集体商标的特点有哪些?
    集体商标的特点有哪些1.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


·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
    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 一、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 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如果未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