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现象比较严重
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忽视项目计划前提成本管理以及控制问题,这些最终导致工程在竣工之后结算比较困难,并且出现了二次投资现象,很多项目资金严重超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预期效益难以保证,追加投资现象直接影响工程效益的提高。
2、签证现场混乱
建筑工程在预算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缺乏对预算知识以及管理成本等方面的了解,出现了现场签证混乱现象,甚至可能出现未审批施工单位就已经签字盖章;同时还可能存在部分项目出现了造假签证,或者是手续不全等现象,这些非正常现象都导致签证工作混乱,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技术革新理念的局限性
技术人员自身缺乏技术革新理念,在施工项目中忽视了诸多经济因素的现象,最终导致设计理念比较落后,以及没有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最终抬高了工程造价等。这种技术革新理念的局限性,造成技术与成本管理之间不一致,最终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效果。
二、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的对策
1、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
根据工程施工要求以及技术标准等在选择设计单位时,其设计的方案必须要遵循合理性原则,以技术为保证,另外还需要考虑经济因素,遵循科学性的原则。提高设计单位在资源使用量方面的控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要具备专业的建筑知识以及经济观念,在设计方案中综合考虑,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的控制效果。同时,在项目运营环节,设计在提供方案时 要对费用全面考虑,做好限额标准的控制,合理控制项目的维护费用等。确保整个工程项目产品效益的同时,提高其使用价值,并且成本最低。在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中要以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具体提供设计方案。
2、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成本管理,要对施工完成的工作量按时进行计算,同时办理进度款手续,然而在设计单位认可的变更资料时,必须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处理好后续工作。成本管理中将施工过程详细记录,确保相关的施工文件以及图纸完整,为施工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另外,针对中间支付款项以及计量工作要合理控制。针对项目招标材料、预算以及施工合同等,在支付中间款项时,必须要提供资料依据。
综上所述,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做好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工作,可以避免大幅变动的工程造价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有利于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最大化。我们提醒您要注意加强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以及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以上就是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 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二、施工过程中既定的安全目标 1)本工程中杜绝火灾的发生; 2) 本工程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应当及时的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的,只不过有一定的条件要满足。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按规定,如果你跟公司那边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选择去找公司协商、找人调解或是去投诉举报,要是不行的话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对于劳动纠纷,一般都是仲裁优先,就是你还没去过仲裁就不能去法院起诉。   在实际中,因为劳动仲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在规定上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交通事故有一半的责任在于该员工,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发包人是指?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岗位上有些职业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容易对劳动者造成一定身体上的损害,这时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想要认定工伤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伤情要能评的上伤残才能通过的,那么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


·我国关于童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童工,可能如今已经很少看到童工了,但这也不代表我国目前就没有童工的存在。在不同的国家,童工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我国关于童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我国关于童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