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二、哪些情况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企业经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之后,最终往往就是会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是基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企业就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而除此之外,本身企业拖欠员工的一些费用,如工资、社保费用等等,即使破产了也是应当支付。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向法院申请破产,是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处分其全部财产以及集中清理...


·企业破产怎么赔偿员工?
    企业破产怎么赔偿员工?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1.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企业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严格讲也应当解除。如果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符合破产企业的整体利益,那么可以有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变更合同的主体为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作为公益债务处理,而不能简单让对方当事...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一、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指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都要通...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可能的事情。也许可能会失败,但最重要的是过程。公司也是这样,那是一群人奋斗的地方,那是一群人追逐梦想的地方,即便有天它也可能走向终结,但最重要的是您一起经历过。那么,可能有人会问了,公司申请破产员工怎么办?今天就来跟您聊聊这样一个话题,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当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很多小公司由于抗风险能力差,面临破产风险。公司的破产申请经法院同意后,就进入到了破产清算环节,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如果处理的好,职工的权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得到保护。那么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具体讲解下。 一、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购房业主是否能够依照购房合同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的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