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计算机软件是比较特殊的作品,要取得著作权,必须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之后符合条件才会被授予著作权。所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依申请取得,而不是自动取得。而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无疑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同时这对软件著作权人利益的维护也显得十分重要。



·我国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


·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一、转让著作权一定要合同吗? 1、转让著作权不一定要合同,转让方式以书面占绝大多数,但也有不少口头形式的软件转让合同形式,且其中不少已经实际履行,故没有必要强迫当事人在软件转让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更没有必要在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一律认定其无效。 2、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


·著作权法全文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全文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


·抢注商标侵权判定考虑但不限定的因素有哪些
    抢注商标侵权判定考虑但不限定的因素有哪些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判定的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