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没有用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借条,那么这张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借条作废,就不用对借条负责二、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三、借条范本借 条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 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借款日期: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向亲戚还是向朋友借款都需要有一个借条,毕竟有借有还,但是这种借条必须要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确实存在这种借贷的关系,而且借款人的具体的金额大写和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都非常的重要,这些内容缺一不可。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两项侵占财产类犯罪的表现形式,两者都有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手机、吸纳资金的特征。据此,许多人认为这两种行为具有同一性,难以区分。下面,我们精心为您整理了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供您参考。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


·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都知道结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而不是单独的属于某一个人,那么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还是只需要债务人一个人来偿还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希望通过这些知识内容的讲解,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能够更加的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的提出了,如果夫妻双方承担债务应该是优先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来偿还的。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偿还债务,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债...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是有条件的,虽然债务的转移和偿还完毕会使债权债务解除,但是还是要更清楚了解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才会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下面我带您了解一下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一、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明借款事实,借条由出借人保管,若日后借款人还清了借款,则会从出借人...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别人欠钱不还人还失踪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人还失踪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