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被征收的房屋和安置房补偿的比例,一般是由房屋征收方案确定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拆迁补偿方式

  第一种是给宅基地,这种方式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重置成新价,按照现在建房的成本标准把重新建房子的钱补偿到位就算是合理的;

  第二种是给安置房,也就是政府统一修安置房解决被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这种方式置换比例不低于一比一就是合理的。

  第三种是给货币补偿,这种补偿方式通过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2、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绝大多数开发商...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
    在当今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政府购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刺激着各行各业人士的购房消费欲望,房屋买卖似乎成为了中国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人都会讨论的话题,因此房屋买卖纠纷就不约而同的在爆发出现。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一讲如果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 1、不同阶段的补救措施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的小心注意了,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有的人为避免利益受损,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从法律角度分析,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二手房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二手房律师吗 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律师吗?这不是必然的。很多情况下由于购买者、卖房者自身的条件限制,在买卖过程中,对...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 1、营业税——卖方缴纳(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 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征收条件以家庭...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此时房子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能有一方能够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您知道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


·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地方卖方的欺诈行为,同时如果通过房产中介购房的话,则还要注意二手房中介的欺骗手段,这些都是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从实践来说,二手房中介的欺骗手段主要有: 1、截留和骗取房屋信息。 除了截留房屋租赁信息外,一些中介还恶意骗取他人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