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仅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损害,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成立本罪,要求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犯,若对方的商标并不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无法认定构成本罪。而现实中,有的人一方面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另一方面又有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虽然这个时候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但按照规定只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永久的?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有不有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实际上这都是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明确予以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此之外的话,包括一些舞蹈作品和杂技类型的技术的话,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一、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满十年时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2、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需要哪些材料? ...


·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
    职称作为我国相关事业的等级评定机制,是考核相关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素质等综合性的评定的一种方法。但许多人苦于业绩平平,没有突出的优点所苦恼。那软件登记著作权能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综合水平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许多人都说教师是金饭碗,大学教师更是人人艳慕的高薪职业,然而,大学教师的职业生涯中,也有许多过不去的坎儿。其中,评职称就是最难通过...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的,如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仅是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咨询的话,肯定也要知道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的申请,个人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么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申请呢?需要支付多少的申请费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申请个人专利 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职务发明人或企业的的代表人)申请专利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主体。普通的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可自行申请,也可...


·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被侵权吗?
    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被侵权吗?不规范使用商标的危害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1、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如果这种使用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基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