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那么分公司是无法合法的签订合同的,另外对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的,如果造成了法律责任是无法承担的,总公司应当就相关情况认定后,授权分公司进行处理。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政策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中也会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工程,那么可能在建造的过程中会利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补偿原本居住人的经济损失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什么?一般情况下会补偿1900元至3300元不等,具体金额会按照建筑的类型。 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最新标准是多少?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在异地贷款除了要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外,贷款人还要有良好的信誉,当然最主要的还要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否则贷款是不会成功。 3.异地贷款需要有效地购买或建造房屋的协议或者合同,如果贷款银行有其他...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 在农村,土地是家家户户最重要的财产。为了国家建设,政府要进行征地,而征地,就势必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农村土地征地赔偿费用主要包括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用等。补偿的数目要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苹果树征地补偿究竟有多少呢?本篇文章将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果树补偿标准 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现代社会,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征地的补偿问题,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共同的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活动,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配合的,国家也进行征收土地的补偿,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1、住院后,县农村合作医疗社需要开一个住院证明用于登记备案,我们当时没开住院证明用医院住...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 二、征地考核内容与要求 1、对红线内征地召开村两委会议达成...


·2023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