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贷款买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个人计划购买住房时,由于资金的原因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可以减轻资金的压力。那么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疑惑,希望您从中可以学到买房贷款的知识哦。

一、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理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在办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该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买房贷款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我们为您列举了买房贷款条件中两个部分的内容:申请条件和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满足这些条件是决定能否贷款成功的关键。同时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在买房贷款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银行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全面考察个人的贷款能力。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的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的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核心进行办理:1.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3.离婚证还有能够说明属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的登记申请表;5.包括房屋共有权证的房屋所...


·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兄弟农村屋子合同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农村大多是一个封闭式的熟悉群体,经常在内部进行交易往来。但是此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因为农村土地的特殊性,所以合同会出现无效条款。下面我们将具体情况进行整理。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


·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
    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因此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而要是因为房产纠纷需要打官司的话,则最好事先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如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一、诉讼费 诉讼费是你在起诉时候需要交给法院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官司结束以后由败诉方承担。就是说,你交了诉讼费,如果官司你赢了,法...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难题。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给女儿的,这个时候,夫妻可以办理一个赠与的公证文书...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需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您都知道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有些合同条款不够齐全,特别是违约条款甚至都没有约定,这类合同无论对于买方还是卖方来讲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下面就为您提供一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