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买指定品牌汽车的需求。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手续费即可按月分期偿还购车款项,充分减轻还款压力的一种新型的车贷模式。
手续费:用信用卡分期购车不需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但是需承担一次性手续费。手续费=分期金额×持卡人手续费率(手续费一次性计入分期购车后的第一个月账单),各银行的手续费率不同。贷款期限:分期付款购车一般最长期限为24个月。首付:采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购车,一般需先支付不低于车价30%的首付。限额:各银行规定了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的贷款金额。比如建行规定购车分期金额区间为20,000——200,000。
二、信用卡贷款具体有哪些应用呢?
1、信用卡贷款买车
信用卡贷款买车是银行推出的一种信用卡分期业务。持卡人可申请的信用额度一般为2万-20万;分期有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类;信用分期购车不存在贷款利率,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同分期的手续费率不同。
信用卡贷款购车分期付零利息、优惠手续费、免担保、免抵押,同样享受信用卡积分回馈,没有高额贷款利息的负担,还免除办理抵押手续的繁琐,通过向银行提供一些材料办理专门的信用卡并一次性缴付手续费即可。缺点是车型车价都有限制,不过大多数常用车型都可以选择。
2、信用卡商场购物分期付款
商场分期是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服务之一,即信用卡持卡人在进行购物消费的时候,可以选择将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总价平均分成3期、6期、12期或者24期等若干期数(月份)分期支付。每期(月)根据信用卡账单按时偿还款项。当持卡人选择至银行特约的分期商户店面,通过指定POS机来完成分期支付的,称成为“商场分期付款”简称“商场分期”。
3、信用卡网上购物分期付款
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服务之一,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网上支付分期付款结算平台,目前只有部分银行开通了这项服务。
招商银行在京东商城、新蛋、明基网上商城、神舟电脑网上商城等开通了这项服务,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以上商户进行购物时,可以选择将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总价平均分成3期、6期、12期等若干期数(月份)分期支付,并通过网络使用信用卡即时完成分期付款,持卡人再根据信用卡账单按时偿还每期(月)款项。
持卡人办理网上支付分期付款前,请先登录信用卡网上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调整网上支付额度,确保网上支付额度余额大于所购商品金额。
由此可见,其实信用卡贷款就是信用卡现金分期,我们刷卡消费,然后通过分期的方式还款,银行赚的是手续费。其实这种方式看似很有吸引力,其实总的算下来手续费还是比较多的,并不划算。以上便是我们整理的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的资料。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额就是双方争议的金额...


·欠贷款逃跑是什么罪
    欠货款跑了算诈骗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四个条件...


·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在法律上,有些债务是不可以抵消的。那么,究竟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呢?不能抵消就意味着当事人即便是作出了抵消的行为也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该抵消行为是没有法律作用的。那具体而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1、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愿意自行履行的,法院也不反对,借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