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一篇完整的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了,您可以参考其格式的制定来制定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实际的操作情况不同,需要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做出相关内容的添加,最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制定,以确保合同达到合意,体现公平、意思自治的原则。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了解一下。 一、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等级是指人民防空工程按照抗力、战时用途、平时用途、防化等方面划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则有了强有力的相关要求,也使建设工程的质量有了很好的保障,其中对相关于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帮助您了解相关的规定。 一、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 口头劳动合同似乎一直不是正规企业的作法,因此,在企业中使用得很少,但其实口头劳动合同,是法律认可的。 口头劳动合同由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的后果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执行;有可能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如果涉及协商无效的事宜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二、临时劳动合同的变动事宜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进行工伤申报,其实也就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情况作出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样才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事故。而申报工伤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另外也需要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工伤申报的程序是什么,而又需要提供怎样的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一、劳动律师 1、劳动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质,以劳动和工伤方面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 2、劳动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组成部分。 3、劳动关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劳动纠纷呈逐年上升态势,劳动律师的作用愈发重要。 二、劳务纠纷律师的业务范围 1、...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不属于工伤就不能报工伤赔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