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

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当前,婚姻诈骗的确是个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

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

第二、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

二、怎么认定婚姻诈骗罪?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婚姻诈骗罪怎么处罚?

依照诈骗罪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必须是基于双方的主观自愿,如果是一方以胁迫、欺诈手段逼迫或者是诱导另一方与其进行结婚登记的,在行政机关登记结婚后的一年内,受欺诈或者是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或者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


·有精神病离婚得多长时间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一、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到司法机关起诉离婚,对于第一种方法,因为是双方协议解决,因此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对于第二种方法对于大多数来说,因为程序较难,实际操作就会较为麻烦,那么,夫妻感情出现危机起诉离婚怎么做呢? 起诉离婚怎么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一、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二、离婚后都想要孩子抚养...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


·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其法定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父母还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监护责任还好说,基本上就是由双方共同履行的。但要是父母离婚呢?此时的监护责任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对其子女享有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


·夫妻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三个:离婚与否、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关系着子女长远的发展,所以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一定会集合多种因素综合考量,那么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