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1、商标续展手续相对简便通常来讲,提交一份申请书和委托书即可以将续展手续办理完成,最快的审查可以在1个月左右完成,审查时也主要是看材料是否合格,不会再就商标是否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及有没有与在先权冲突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了,所以,续展手续既简便又十分安全,不会存在什么驳回风险。与注册不同,如果为了省这笔费用,提前重新提交申请至商标局,这其中存在的风险在于,商标注册是审查是否可以注册的程序,也就是说,会就商标的实质性进行审查,如显著性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冲突的审查、是否违反10条、11条的法律规定等审查,假设你的商标在原先的审查制度下是可以注册的,但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不可以注册了,如此一来,省了钱但可能会折了夫人又赔兵。2、商标续展保留了“商誉”对于现代企业来说,除了有形的资产之外,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些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如专利及商标品牌等,如果您的产品质量过硬,所有“商誉”,消费者对“品牌”的信心都会积攒下来,最终直接反应到“商标”上,一件商标从注册至到期前,经历10年的光景,很多企业可能在这10年的过程中云飞烟灭,但是坚持下来的往往都是取得一定成绩的,所以,为了省钱而把这么多年的“商誉”放弃掉绝对不是一件得了便宜的事情。我们知道,在这10年的过程中,有些企业可能被评定成“著名商标”,乃至“驰名商标”,如果因一时贪“小便宜”,而在重新注册中未能注册成功,又或者被他人提出了异议,拉入“异议审查”的旋涡中,绝对会得不偿失,为了保留您的商誉,请及时续展商标而不要考虑其他方面。3、不要因其他程序影响到续展我们接触很多企业,在10年续展时发现,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这个公司早已注销不存在了,那么,摆在面前的是一道非常麻烦的“两难”问题,继续续展申请,可能会因为没有执照和公章无法办理,先将商标变更或转让吧,又可能存在变更或转让不成功的极大风险,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就是先找到原先的公章提出续展申请,先把权利延续下去,再慢慢想办法尝试变更或转让,但这样的做法存在一定风险性;另一条则是放弃续展,重新注册,同样存在一定风险性,所以,关于续展,百利来郑重地提醒所有人,一定不要因其他程序影响到续展,在商标10年有效期中,只要存在变更或转让的情形,一定要按时按照规定进行,否则到时影响到商标续展绝对不合算。4、商标续展的时限计算问题商标到期日期是以商标注册日之日起10年,如2001年10月7日至2010年10月6日,那么,您就需要在10年10月6日前提出申请,如果超出这一天,续展费用将多出500元规费。实务中,很多代理人可能会遇到在最后一、二天办理续展申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呢?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按照法律规定,是以寄出申请的邮戳日来计算的,只要你寄出的邮戳在10月6日以内,便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代理人往往图快,想让商标局早日收到,便选择用快递的方式,一旦选用这种方式会因为没有寄出邮戳而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作为续展提出申请,这样情况下反倒会有可能使续展日期超出时间。5、商标宽展期内的维权问题商标权在到期后未提出续展的则予以注销,不再享受法律保护,但根据法律规定,有六个月的宽展期限,那么,在这六个月内的宽展期是否可以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宽展期内,法院是倾向于保护的。但是,百利来建议注册人,应该提前及时地进行续展手续,以避免存在此种问题。商标续展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延续商标有效期的法定程序,请不要因一时“小”利而影响大局,应提前办理商标的续展手续。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有时间期限的,如果在时间要到期的时候就一定要提前的进行续展,但续展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千万不能因为贪便宜而让自己的商标失去法律的保护,从而让他人的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商标法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法侵权行为都有哪些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


·用字体注册商标会侵权吗
    要看情况的,对于商标注册,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比如宋体,楷体,颜体等,可以免费使用。如果是自创体,不是大众使用与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赋了创造含量,或根据通用字体而编缉出版的字贴、字模等,并申报了相应的保护则具有了版权,如果被他人盗用则会涉及版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现在发明专利是需要去专利网站申请专利编号的,也就是说申请之后这项专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对其有所有权,然而专利侵权的案件也时常又发生,就是侵犯别人的专利发明,那么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而介绍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事实上,按照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时,直接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如果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权人都可以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当然这种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排它性许可或独占性许可,而许可以后获得...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将其独有版权的图书进行出版,将其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当行为人具有以下这些行为的时候,可以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一)在没有征得主著作权人的同意前提下,将著作权人的音乐、文字作品电音电视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这种行为。(二)行为人出售、制作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假借他人之名进行谋取利益的行为。这时候不仅仅...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不法行为人承担以弥补和补偿侵权损害为目的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