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社会公共设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的核心重要问题,共有部分包括了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还有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建筑区分共有的登记程序 根据我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物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此可见,房产开发商是共有部分申请初始登记的主体。但在实践中,开发商在进行建设审批时,往往是通过“分期分批”的方式,这种分割式的房屋登记方式使得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得不到确认,建筑区划内对共有部分的原始规划,可能会因后期的审批产生较大改变。实践案例中,业主常常发现,开发商事先承诺的公园绿地在后期建设中建成了新的住宅楼,当业主进行维权时,开发商却出示规划管理部门批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这反映了登记程序上的缺漏。初始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因此,为了保护业主的共有权,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就应该强调对共有部分登记的重视。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登记机构就应要求其提供依法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范围的法定资料,包括这些部分的类型、具体用途、面积大小、所在位置、权利归属等证明文件。保证在该建筑区划内接下来的开发建设与预售中规划一致。确保共有部分权利的完整性。综上所述,最近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所以对于共有部分的权益会得到相应的重视,如果发现个人的权利收到侵害的时候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意气用事。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主要是不得损害该建筑物,虽然民事主体在购买房屋之后是可以享有其所有权的,但是各地的房屋建造都是有形式、质量等的规定的,若是其所有者随意的改造,难免会使得其丧失原有的功能,故此此类行为是被禁止的。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享的权利: ①对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 ②对共有部分...


·建筑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原则包括: 1、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


·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找谁索赔?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工人会因意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受伤亡,这种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实际施工人、分包人、发包人追讨相应的损失。 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际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际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受伤的,实际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施工人不赔偿或无力赔偿的,受伤工人还可...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建筑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其中,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规定拟定承包合同时最基本的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查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5.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