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离婚的财产和孩子问题应该要怎么分?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判决分割!子女在两周岁以内,女方优先扶养权,超过两周岁,选择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好的一方。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财产未分割怎么办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就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只要双方协商好就不会引起大的纠纷,因此,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协商,是属于一方的财产,那么另一方就没有任何的权利阻止。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结婚程序该如何办理,结婚有怎样的流程
    结婚,是男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我国,也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建议新的人身关系。那么您知道这个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无一例外面对的都是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财产分割,第二个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调解离婚放弃抚养权可不可以?父母对于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如果不履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调解离婚放弃抚养权可不可以? 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抚养未成年的子女...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快要离婚财产败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孩子受到伤害而向孩子隐瞒了离婚的事实。”隐离族”是情感生活中最为纠结的一群人,平和幸福的表象之下,暗...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 1、我所要讲的同居专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未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办过结婚...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投资财产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