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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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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1、刑事抗诉具有权威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2、刑事抗诉具有全面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既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也可依二审程序提起抗诉。二、刑事抗诉的内容包括哪些?1.刑事抗诉所针对的对象是公权力即法院的审判权。刑事抗诉所针对的直接对象是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裁判,而法院裁判源于法院的审判权,故刑事抗诉所针对的最终对象是法院的审判权,是对法院误用了审判权的法律监督。2.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中始终站在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上,代表国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实施法律监督。一方面,它既不代表被告方也不代表被害方,而是要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抗诉案件中,它要维护的是被法院错误裁判损害了的利益,而不管该利益是属于被告方还是被害方。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抗诉中也不代表原审的检察院。3.刑事抗诉无论是抗诉书还是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其基本内容和任务是证明原审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4.刑事抗诉的直接目的是纠正原审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审判公正。5.刑事抗诉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结构同样有别于公诉。在公诉的法律关系中,诉讼客体是刑事案件,具体包括诉讼中所要查明的实体法事实和对该事实的法律评价;诉讼结构总体上是控辩对抗、法院居中裁判。而在刑事抗诉中,由于抗诉针对的对象是原审法院的裁判,整个庭审活动也都围绕原审法院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来展开,故在法律关系上,诉讼客体虽然仍是原审所审理的刑事案件,但已不是本来面目的刑事案件,而是已被原审法院错误认定了犯罪事实或错误适用了法律的刑事案件,抗诉审的目的就是要纠正原审法院的这种错误,还案件的本来面目,并根据其本来面目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在诉讼结构上,抗诉中的检察机关与被告人的关系,在不利于被告人的抗诉中仍处于对立地位;而在有利于被告人的抗诉特别是“有罪抗无罪”的抗诉中,双方已不再对立,检察人员已成为被告人利益的维护者和辩护者,“控辩对抗”的格局已不复存在。一般的刑事抗诉都是由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有误的案件而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但是有一个特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判处的案件就由同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若是出现判决错误的,一般还是会向其原判决的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 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1)必须捏造犯罪事实。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2)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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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公共交通工具...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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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对于查清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报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关于逮捕方面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有很多条文,其中就包括第91条。那么《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打架斗殴会刑事处罚吗
    看情况:其一、如果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二、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以聚众斗殴罪论处,要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


·挪用资金罪河南标准的判刑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河南标准的判刑是怎么样的?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特征内容有哪些?本罪的主体为...


·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很多大型工程中,一般都是会进行招投标的,这样才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公司为了中标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此时很容易就构成了串通投标罪。而在司法实务中,关于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直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一、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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