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彩礼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二、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只是我国民间结婚的一种传统,男女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这并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领取。而结婚彩礼的发生,可能是出现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也有可能是发生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对彩礼性质的认定,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此时必须要先经过调解,之后法官才能作出判决。而在调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其中只有调解失败的,法官才能依法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此时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


·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关于协商约定好的抚养问题,可以一起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当然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抚养协议。那要是单独签订抚养协议的话,那此时该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


·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出现下列情形的,抚养费可以少给: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


·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实际签订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申请办理离婚也是得不到批准的。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涉及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您知道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及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


·离婚必须拿结婚证吗
    必须拿结婚证。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的,在哪一方起诉的,就去哪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四)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五)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六)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


·丈夫给前妻抚养费太多现任不可以要求减
    丈夫给前妻抚养费太多现任不可以要求减,只能当事人本人要求减少,也就是当事人自己起诉要求减少。这里的抚养费应该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而不是前妻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


·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如果父母离婚的话,那么其往往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实践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的归属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