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如果存在不得转租的情形,则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就不合法。不得转租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
3、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
4、违背双方意愿,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
5、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房屋。
二、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经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其实,我国是允许承租人在租房合同到期之前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但此时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转租,那么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房屋网签备案撤销流程是什么
    房屋网签备案撤销流程是什么?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网签合同,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撤网签。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撤销网签合同所需材料:1、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3、身份证明(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二、撤销网签合同的条件:1、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


·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需要由
    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需要由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并且双方还要签订定金合同,这样对彼此而言都是有一定保障的。那么这个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带来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孩子离婚房子怎么判?
    不论是我国民政部门受理的离婚案件还是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数量都是十分庞大的,离婚时候房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孩子离婚房子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


·买房网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格式是什么?
    如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进步,在购房时不仅可以当面直接签订书面合同,还可以在网上签订合同。其实买房网签就是房屋管理部门将购房者达成的购房协议公布在网上。今天我们就为您列举了一份买房网签合同范本,可供您参考哦~ 买房网签合同范本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 房 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我国公民在初次购房的时候,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我国市场上的房产就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不同的房产性质在购买的时候对产权正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就拿我国的房改房来说,我国市场上其实房改房的数量也不在少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一、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房改房是属于带有补贴性质的福利房,而商品房就是按...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对于违约金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至...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呢?在签订合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事项,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租赁工作人员需要审查、监证等,下面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具体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


·房屋中介费怎么收费
    房屋中介费收取: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