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之为全日制劳动工,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关于这个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作出怎样的约定,在协商一致之后都是必须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然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您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关系到该建筑或道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能够承受住使用的问题。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质量放面的问题,专门就工程质量的相关问题制订了法律法规,明确的约束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那么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具体讲述的是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工伤认定吗
    可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很常见,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那么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进行索赔,根据工期索赔报告相关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发包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按程序要求索赔。下面将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工期索赔规定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


·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维权方法?
    您在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几个奇葩老板,其中比较令人痛恨的就是殴打员工的老板,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倘若真的不幸,工作中遇到了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又有什么规定,能保护员工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老板殴打员工所触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形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见到老板殴打员工的例子,那么老板殴打员工是应该的,还是违法的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交通事业和谐稳定的发展,我国制定统一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对道路的安全性进行了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保障着驾驶者的人身安全。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关于路基和排水工程的有关规定。一、路基土石方工程1、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


·榆林八级工伤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