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一、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⒈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⒉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⒊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⒋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⒌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 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⒈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⒉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⒊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⒋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二、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在进行诉讼案件时,当事人也是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也是需要书写案件的辩护代理词等材料,代理词需要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同时代理词的规格和书写要求也是比较的随意灵活。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意民间借贷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企业的形式是较多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不特定公众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企业改制之前,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在企业改制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债务。企业改制的债务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偿还的。 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是指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采取由企业全体职工出资入股,买...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债权人造成了一些损失。那么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 1、拿着欠条,找债务人协商解决。 2、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借款方后补借条有法律效力,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


·借款合同中的内容都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怎样认定借贷双方的证据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借条虽然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有着较强的证明力,但并非认定借款存在的唯一依据。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经济实力、交易习惯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因素也会被列入认定证据的范围。那么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一、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