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误工费是针对伤者即当事人因肇事产生的误工损失,亲属因照顾父母产生的误工损失不叫误工费,而叫护理费,这两项费用以及医药费、伙食费、营养费、外出治疗产生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以及伤残赔偿金都应该由责任人予以承担。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二、误工费的数额和哪些因素有关?误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在诉讼阶段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时间证明。误工时间要根据单位给伤者开的证明,或者伤者实际的休养天数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会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如果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一般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退休人员能否主张误工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如果受害人要住院的,往往需要亲属的陪护。这样,亲属的工作也产生影响,导致收入减少。不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自己的误工费也可以要,在误工时间上,就按照护理受害人需要的时间而定,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这也是由于不少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定所导致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摊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是如何确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判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不冲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构成工伤,有比较多的项目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这两项就可以重复理赔,另外还有其他的也可以重复理赔。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


·交通事故该怎样办理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如果致人伤残,必然要面临赔偿问题,而赔偿的主要依据就是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害人一定要尽快去伤残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办理伤残鉴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交通事故该怎样办理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