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犯罪主体一般被拘留半个月半个月就可以被释放,一般8点30干警上班后开始办公,9点多开始放人,如果人多排队的话就要往后推延了。要是讨个吉利的话最好东西都换了,洗个釉子叶澡,用香熏一下。然后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了。佩带的东西不是很贵重的也都别要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2)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羁押所看管;(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之间无任何关系;(4)期限不同。司法拘留的期限同行政拘留一样为15日以下。很多人都认为拘留所是一个晦气的地方,故而在被释放的当日,家人一般都会采取释放的措施去掉晦气。一般来说,被拘留会留下案底,此时对于自己的孩子的当兵,或者是攻读研究生时的贞政审,都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的。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一、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是关押在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


·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社会中的所有正常活动都是有规律的,并且针对于社会中的一些公共财产,我国法律是不允许认为的进行破坏的。如果有这种行为的话,就有可能触犯我国的毁坏公共财产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应该是我国公民具有的基本法律常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


·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当然有一些形式类型的案件,它往往都是附带着一些民事赔偿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时间会予以适当的延长,通常情况下三个月的审理时间,当然这是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3、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


·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虽然《刑法》中对每个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都作出了规定,但法官在实际对案件作出宣判处罚的时候,往往还会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其中对一般情节的处罚自然与对严重情节的处罚不一样,这就要求在判刑之前对情节严重作出认定,那这个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


·不适用缓刑的情节都有哪些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判缓刑的话,那无疑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要是成功的过了考验期的话,那就直接不会执行刑罚了。不过法律中也对不适用缓刑的情节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不适用缓刑的情节都有哪些。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组织传销罪的被害人如何进行财产权救济?
    在组织传销犯罪案件中,不仅存在组织者这种构成犯罪的主体还存在参加传销的被骗者,也就是组织传销罪的被害人。这些被害人一般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他们的权利应该如何得到救济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传销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权救济 既然存在被害人,那如何来保障其财产权利,实践中争议较大。 关于打击传销方面的规定,大量的处罚条款是对传销组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