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年/月/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若受害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也只能按照3倍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或是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无论受害者是因为头晕还是其他的情况住院的,哪怕就是住了一天医院也都会产生误工费。假如受害者只是轻微的头晕,在医院检查之后也并无大碍,那肇事者只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及其他的财产损失。不过,处理交通事故是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尊重的,受害者也没有必要故意讹诈主要责任人。


·一、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在医疗费符合保险当中的部分可以予以保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 当事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号令)难以适应新规定要求,主要是:安全法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概念;将过去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划分不合理容易引起责任纠纷,导致责任履行延期。一旦引起纠纷,问题的处理也变得复杂,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的有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 经过上述的准备,再书写起诉状进行立案后,法院正式介入,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审理程序一般分为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1、立...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依据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一、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上海交通事故各项赔...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