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多样化。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非法集资往往依托“互联网 ”投资模式,设立电商平台,以“微商”、“多层分销”、“手机APP”等方式吸收资金或者发展下线,渗透无处不在。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非法集资往往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投资者辨别难度。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当前非法集资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涉及各个行业,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以原始股、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为目的的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互联网平台出现完全借助微信群开展非法集资的情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传销犯罪:

一是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汇报,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四是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收取加盟费后承诺获取高额回报的(如年收益率高于20%),基本可以认定为传销。

五是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陷阱。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人参与,通过套近乎、亲情牌与老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不仅给老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六是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社交平台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七是理财游戏类传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群众要高度警惕以下“投资”“理财”项目: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潍坊非法集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离我们并不遥远,甚至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应该挺高警惕,时刻注意我们身边可能有的陷阱,时刻保护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非法侵犯,如果想了解更多请咨询相关法律人士。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一、虚开增值税票罪主要分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1、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2、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将制止这种经济犯罪,美国有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那么此机构要怎样获得信息使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 (一)来源 通过单一的金融交易信息,很难将清洗行为(金融交易)和上游犯罪行为联系...


·四川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如何判刑?
    之前一起四川辩护人在法庭上做假证的事件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了到多网友的围观,严重的违法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严重妨碍了司法的公正,是对法律公正的一种不负责的行为,那么四川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如何判刑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四川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如何判刑? ?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5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已经构成诈骗罪,法定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如果进行了网络诈骗,并非有意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律师向法院审判时进行辩护或可减轻处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犯罪终止指的是犯罪玩具的完结。犯罪过程当中的终止和犯罪中止的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


·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处罚强奸罪?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分子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刑事犯罪最后都能适用缓刑呢?要是行为人犯的是强奸罪,此时又能适用缓刑吗?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对此应理解为: (1)这里所...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


·偷窃罪判刑标准一千以下判刑吗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的才达到立案标准,才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