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公司是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那么,注册资本就是股东的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任。注册资本越大,股东的责任也就越大。所以,办理公司的时候,应该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填写注册资本。二、认缴登记制的特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三、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据介绍,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四是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五是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改革后,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钱办公司”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综合上面所说的,有限公司的是可以选择认缴制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进行办理,而且对于认缴制的金额一定要根据公司的规模来进行填写,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给予足够,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注册资本可以实缴和认缴就要看自己选择哪一种方式。



·企业搬迁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土地之间会有一些转换,所以就涉及到了拆迁的问题。对于普通百姓的拆迁来讲,费用的补偿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主体的拆迁,例如企业,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企业的房屋不仅仅用于生活与居住,而更多的是用于经营与工作,这就涉及到了企业的经营费用,成本费用以及预期能够收益的费用,这些费用到底要不要有国家来进行统一的补偿呢?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拆...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以分公司签合同,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供电(水、汽)合同、服务...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广告分公司入股不合理。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


·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能是企业,如今在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企业犯罪的。群众投资企业被骗取钱财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那么,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发行...


·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
    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 一、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 公司有问题股东是要负责的。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股东变更手续很简单,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备案即可。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1.首先,根据《民法典》第...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50万元。 企业最低注册资金限额: 1. 咨询服务类公司 - 3万元 2.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3万元 3. 贸易类 - 3万元 5. 实业公司-100万元 6. 企业发展公司-100万元 7.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 - 1000万元 8. 投资管理公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