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样打借条才有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应该怎样打借条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什么?(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四)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借条分为了有偿借条与无偿借条两种,若是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的利息不清楚,这样的情况一般是按照无偿借贷处理。而借条也可以当做是简易版的借款合同,那么就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在签字之后只能是成立,实际出借人给了借款给借款人之后,那么才会开始生效。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击,错过时机后,悔之晚矣也无济于事。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之妙在于以快催款,以快取胜。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关键在于,掌握时机,抓住不放。“速者乘机,迟者生变”。  以快取胜,兵贵神...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一、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债权转让,也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性质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以下我们论述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发生在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作为转让人的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权由转让人(原债权人)转移...


·讨债技巧 —多说,少写、文武兼施。
    讨债人振振有词,咄咄逼人,是理直、义正的表现,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多说几句、调子高些无妨。讨债文书或诉状却要落笔简洁,用词严谨,不可多写一个字。严格避免了为了显示文才,反而节外生枝。...


·税收滞纳金及罚金罚款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税收滞纳金及罚金罚款的概念分别是什么?1、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2、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3、税收罚款是税务机关对违反国家税法和税务管理制度的纳税人所强制征收的一定数量货币...


·欠1500元法院会开庭吗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一、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当中的有些司法鉴定,也很有可能是由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鉴定的,并且对于鉴定的结论并不只是公安部门内部享有知情权,因为鉴定的结论归根结底和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就保护了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