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债务是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际债务指的就是外债,一国的居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对非居民承担的以给付但是其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偿还,其中包含借款的本金以及约定归还的利息。到了日期但是没有归还的国际债务,企业一般可以采取4种方式进行追讨:1: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依赖双方对彼此的信任进行协商,解决问题;2:公司可以专业的律师或者是信用管理的机构进行追偿;3:申请仲裁,依靠法律的力量,做出有强制性的规定;4:提起诉讼,采取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几种方法都是有利有弊,具体的操作过程也大不相同。如果企业选择自己追讨,想要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追回债务的话,需要大量的时间等待对方的回复,并且其回复的时效性也很难保证。如果采取法律途径的话,虽然执行起来具有很强的效力,但是其周期长,耗损的成本较大,各国的法律制度又大不相同,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非常的大。所以选择申请仲裁其实是一个最高效的途径。我国已经加入了《纽约公约》,其中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属于公约中的成员,因此我国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在合约内的成员国之间进行,所以相比其他的途径,这一种的效率明显更高。如今每年通过仲裁委员来办理国际债务的案件高达上百件,其中涉及最多的金额可以多达数亿元人民币。仲裁属于一次性终结得裁决,可以申请在国内仲裁,之后再去国外的法院执行。我国的深圳市就有国际的仲裁分支机构,如果国内的企业发生了国际债务就可以先在深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选择申请对方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执行,并且一次终结。



·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 (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根据不同形势不同性质对象的不同个性、环境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随着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经验,因此不少投资者都会选择购买基金。那么,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一、欠债不还杀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一、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当要成立分公司或者总公司变更名称时,就需要出具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那么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什么意思呢?承诺书包括的内容是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的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以及范文。 一、承诺书的意义 承诺书意思明确,具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