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一级医疗事故分为2级分别是甲和乙。

一级甲等造成他人死亡。

一级乙等造成他人重要器官丧失,其他的器官不能代替或者是器官的丢失,患者存在对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有下列的情况之一的,就是属于乙等;

1. 患者已经是植物人状态;

2. 医疗事故已经造成患者成为一个痴儿或者是重度智力障碍;

3. 造成患者昏迷,并经过医疗组的鉴定是属于不能恢复的昏迷;

4. 患者已经不能自主的呼吸,呼吸器官已经缺失或者是完全丧失,只能依靠呼吸机来维持生命。

5. 患者的四肢瘫痪,肌力为0级,经过医疗组的鉴定不能恢复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

医疗事故一共有4个等级

1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

2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的组织已经严重的损伤;

3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给患者造成了一般的器官组织损伤。

4级医疗事故是指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或者是其他后果的。

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

1级医疗事故甲等的赔偿

1、医院需要赔付患者丧葬费用,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的工资以6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2、 医院需要赔付已经死亡的患者死亡赔偿金,以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20年来计算。但是只有是60岁以下的人是采用20年为计算,超过60岁的患者,以患者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年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患者,以5年来计算。

3、受害者的亲属为已经死亡的患者办理丧葬事情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等其他合理的费用,医院也需要赔付。

1级医疗事故乙等的赔偿

1、 医药费

医院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患者在治疗该人身损害的费用,应当由医院来承担,凭票据支付。但是医院对患者原本就有的疾病,不承担赔偿的费用。医院已经赔偿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费,后续患者还需要治疗原疾病的,按照基本医疗费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患者实际的收入进行赔偿,患者的工资要与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来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费用和伙食费

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的标准来计算。

4、护工费

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并且需要护工照理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0周岁以下的患者,最长可以要求医院赔偿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60周岁以上的,不能超过15年,而70周岁以上的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不能超过5年。计算的标准是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一、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变更? 一、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一、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是什么?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