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下是具体分析。法人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哪些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分类:著作权主体又可以称为著作权人,就是指那些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利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具体又有: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分。其划分的方式主要依据取得的方式。原始主体指的是在作品完成之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或者是法律的规定,在没有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下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享有著作权的就是该作品的作者。继受主体指的是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人。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是指没有其他权利人存在的情况下享有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是指继承原有的权利,从原处继承著作权的人。3、享有的著作权是否完整:原始主体是指能够完整的享有著作权,继受主体指的是不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只能继承著作权的部分或者是全部,但是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二、国内主体与国外主体。两者是以著作权人享有的国籍作为区别的标准。区别:著作权局统一很严格的地域差异,所以国籍的不同所享受的待遇也不同。1、保护的条件不同。中国的作者或者从其他的渠道取得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直接获得保护;如果一个外国人的作品,其首先发表的国家是我国的话,那么我国法律会保护其著作权;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率先发布,那么其所属国家与我国如果签订了保护协议或者约定与中国共同享有著作权的话,其作品可以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2、在对作品“首次发布”的规定上面有所不同。对于外国的作者来说,其从未发表过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或者是其作品最先是在外国发表过的,但是在三十天之内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这两种情况下,都属于是外国作者的作品在中国首次发表。而中国作者的话,首次就只是第一次在哪发表,没有三十天内的说法。以上就是小编就“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可以向在线律师提问、咨询。



·用公司名字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用公司名字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1、设计好自己的商标名称和图标,还要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的情况,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可以减少选择商标的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节约申请时间。2、准备好递交的材料。材料包括有个人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必须要有)、商标注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机构还要填写商标注册委托书)、...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一、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商标侵权不仅会对相应商品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还会对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实践中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适用类型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小发明。3、外观设计,是...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侵犯商标权的处...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的,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活注销注册商标,其后果为商标注册人失去该商标专用权,不再受法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将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2005年4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值得一提得是,续展申请与商标的初始注册申请的程序是不同的,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