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实践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会无法达成,双方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时候合同是否有效就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没达成时是否有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在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将未生效合同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殊不知合同未生效与合同无效在法律性质上是迥然相异的,在法律后果上是是截然相反的。合同未生效,不是合同性质上的判断,而是在某一时间点上对合同事实的判断,合同未生效的“效”的含义与合同无效中“效”不同。在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负有积极而诚信促使合同生效义务。这一点更不同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或者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获得了法律的肯定性评价,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的概念,学界很少论及,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合同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的谈及对未生效合同的说法就是“.未生效合同并不绝对等于无效合同,未生效是合同的现状,无效是对合同的定性”。
我们以为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可以依合同请求对方开始履行合同的确定权利义务,并同时具有了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诉权。
合同“有效”的反面是“无效”,属于法律判断的结果,合同“生效或未生效”并不属于法律判断,而是对事实的判断。无效并不等于未生效,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的全面彻底的否定,未生效并不意味着对合同效力的否定,此时的效力处于等待状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将来仍有运行的机会。有效与未生效可以并存,附生效条件的合法合同在生效前就是有效和未生效的并存状态。合同成立,有效、生效三个阶段经常同时发生,所以在理论上,使人容易错误地认为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而在司法实践中,会使法官错误地把未生效合同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
合同生效侧重点在于可以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始履行合同内容义务所需的条件已经具备。但不涉及到对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评价。认定合同是否生效,往往涉及到一个认定时间点,即在这个时间点上是否具备当事人约定的生效要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批准登记)。如《合同司法解释一》 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这里的时间点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合同是否有效是所有合同状态的基础,合同当事人双方内部论及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可以无视合同是否有效,也就是说即使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也是会出现按照合同已经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处合同生效仅仅是事实上的判断,是对当事人可以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在合同内部“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描述。甚至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合同法律保护之前,法院会考虑两方面因素:第一位要考虑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是否有效,其次会考虑合同内部当事人是否具有了能够请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义务所以达到的条件或时机,即合同是否生效。法院不能因合同未生效就判决合同无效。
法院只有在认定合同有效方可能论及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均不影响法律对合同的价值判断。对于未生效的,或者已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已履行义务的)只要具有无效要件,都应宣布无效。对于具备《民法通则》55条有效要件的合同,但依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法律规定需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才能实际履行的)合同,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由于合同未生效,当事人所请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法院应当以判决的形式在审理查明事实中认定合同未生效并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有个义务是例外,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中约定批准、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义务。因为作为因为履行这些义务是已成立未生效合同拘束力的表现,而非合同生效的后果。当然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当然可以依据合同已生效的新事实起诉有关与合同的纠纷。
因此,合同未生效与合同无效是两个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对方开始履行合同的义务,然而判断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仍无法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网站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注意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纸箱购销合同范本里应当注意这些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个普通的合同,如果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合同标的不为法律禁止或限制,合同内容是双方或几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签订合同自愿,那么,不需要履行特别的手续,合同即为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 转让合...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是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而且,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印花税的缴纳的比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1、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考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做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特许经营本身是一项民商事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