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如果在2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等,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常见的可以造成诉讼中断的催告方式有:公告、邮局特快专递、信函、挂号信、电报、主张债权的调查表和政府文件、作审计报表之用的询证函、主张抵销等。当然,实践中对于中断效力的认定还需要其他证据的配合,例如对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公告还需要该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据等。如果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如何处理如果无法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只能寻找其他的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债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债务人及时行使时效抗辩权的情况下,无论是公力救济还是私力救济,已无适用之意义。因此,下文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债务人不行使时效抗辩权为前提。(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首先,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人的胜诉权,权利并没有丧失。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债权人也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其次,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2008)11号】第十六条中指出,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2)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法释[1999]7号批复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本批复实际上确认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在债权人催款通知单签章的法律,即认为债务人的签章行为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在民间借贷中可以效仿信用社的相关做法,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综上所述,对于贷款的行为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对于不合法的贷款有可能是不收到法律保护的,当然如果贷款在到期以后尽量的与债务人之间私下商量,达成相应的还款协议,这也需要个人的主动性,逃避偿还贷款是不可取的。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借款协议合借条的效力基本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替代,利息可以在借款协议书中进行约定,同时也需要在借据中注明借款利息。如果是往日借款与所产生的利息,可以合并到借款里,不过这有利滚利的嫌疑,要看借款人是否能够接受,如果不能接受就分开写。但是也有一些区别。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在现在这个经济联系密切的社会下,或多或少的都会和他人发生经济关系。而经济关系中最显著的关系,就是借贷关系。而借贷关系中又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许多权利义务关系。其中民间借贷中的不安抗辩权,您就会感到比较陌生。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 李某于2008年6月向某科技公司借...


·欠款利息怎么算
    欠款利息的计算: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只要是正规的贷款机构通常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抵押物来作为担保的,但是目前也是有些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提出了个人无抵押无担保的这种贷款的业务。在深圳市目前有个别银行就可以为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办理无担保贷款的,对于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我们一起来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一下。 一、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即个人无抵...


·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
    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 一、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 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可以在对方起诉之后由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进行执行财产。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